3月7日,省民企商会联合福州市中院开展“商和榕城”调解联盟实训交流会。省工商联会员部二级调研员李用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陈雁兰、法官林星星一行三人,省民企商会轮值会长施忠旗,常务副会长林远朝,党委书记、执行秘书长刘友成,副会长卢佳誉,商会法律爱心公益使者陈锐,商会法律调解员魏太清、陈秀芳、罗其沐,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州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及法律调解员代表参会。
会议由商会党委书记、执行秘书长刘友成主持。他表示此次会议是商会落实习总书记“217”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商会理事陈秀芳作为一名公益商会法律调解员,尽职尽责,仅在春节期间,成功调解福州市中院委托的3起案件。他希望通过此次的实际法律调解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提升商会法律调解员的综合调解能力,共同助力民企法治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
法律调解案例分享
锦旗致谢显真情
随后,该起案件当事人向商会、福州市中院以及陈秀芳送来锦旗,对商会、法院及调解员倾力化解矛盾、高效解决纠纷表达诚挚谢意。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承载着当事人对此次案件调解的认可,更寄托着大家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期待。
互动交流分享
商会轮值会长、融旗集团董事长施忠旗对此次交流会的举办表示肯定,向奋战在调解一线的各位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他表示,当前营商环境仍然面临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与行业垄断、企业间账款拖欠与支付周期过长、政策执行中的 "运动式治理"、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不足等现实问题,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 "第一道防线",其专业性、精准性、时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市场多方参与者共同的努力。他代表商会发出倡议,一是争做法治营商的建设者,联合司法机关开展 "送法进企业" 专项行动,做好引导宣传工作;二是勇当纠纷化解的排头兵,鼓励各行建立行业调解专家库,培养复合型调解员,打造好 "闽商调解" 特色品牌;三是共筑亲清政商的生态圈,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企业诉求“直通车” 制度,推动涉企纠纷“一站式” 解决。
商会法律爱心公益使者陈锐以法律调解员的身份,结合自身实际,详细分享了法律调解工作的流程、难点及其重要性。他指出,法律调解工作既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与工作经验作为根基,又需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期望能获得各方的支持与理解,一同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福州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陈雁兰感谢省民企商会支持与法律调解员付出,简要介绍惠企安商行动。她指出,法律调解要讲政治、纪律与情怀。福州法院将深化落实行动部署,发挥司法职能,凭公正裁判、高效服务、司法温度护商安商暖商。期望与商会合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力护航 。
省工商联会员部二级调研员李用方高度肯定此次分享交流活动。他指出,这不仅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生动践行,更是司法服务与企业家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之举。李用方结合实际工作,分享了相关法律调解经验与做法,鼓励商会踊跃投身 “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 行动,夯实基层调解基础,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福建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注入强劲动力 。
会议最后,商会党委书记刘友成对本次活动予以总结。他着重指出,商会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法院的重视是根基。从 “亲清法企会商厅” 的搭建,到 “商和榕城” 调解联盟的成立,中院切实致力于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 “急难愁盼” 问题。
END